值得注意的是,针对《传习錄》上卷第五条所言的「知行合一」,李退溪辩驳的篇幅最多。笔者曾撰文详加分析, 27 兹简要說明如下:对王阳明与李退溪而言,他们都察觉到现实……
值得注意的是,针对《传习錄》上卷第五条所言的「知行合一」,李退溪辩驳的篇幅最多。笔者曾撰文详加分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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兹简要說明如下:对王阳明与李退溪而言,他们都察觉到现实经验中「知而不行」(或「明知故犯」)的流弊。李退溪认为解决之道,当就「义理之知行」來讲明,王阳明则从「知行合一」來立論。阳明反省到吾人的道德实践之所以产生「知」、「行」不一致的现象,所涉及的不是「理論」与「实践」的差距,也不是「知識」与「行为」的落差,而是不能体认「道德实践之本源」(本体、本心)所致。因而,阳明强调要从「知行本体」來理解「知行合一」。所谓「知行本体」实指「心即理」之「本心」,它不仅是立法者,也是执行者,用传统的說法來說,即是「良知」(知)、「良能」(行)。二者是本心的体用兩面,既有其相同的指涉,也有本质的关聯,知、行为一,不能分为兩件。但就退溪而言,应由「义理」(理性)层面來論「知行」,故「知」是指吾人对于道德观念的认識,「行」则意味着对道德观念的实践与落实,二者的指涉不同,必须有所区分,也必须透过学习的过程将「知」、「行」連结。
笔者归纳退溪批评阳明「知行合一」的理据有三:一是阳明以「如好好色、如惡惡臭」來論证「知行合一」,是混淆了「义理之知行」与「形气之知行」。二是阳明就本心而言知行为一,是「专事本心而不涉事物」。三是阳明「形气之知行」本出于告子「生之谓性」。这三个批评中,以第一个最具理論意义,其言云:盖人之心发于形气者,则不学而自知,不勉而自能,好惡所在,表里如一,故才見好色,即知其好,而心诚好之;才闻惡臭,即知其惡,而心实惡之。 [……]至于义理,则不然也。不学则不知,不勉则不能,其行于外者,未必诚于内,故見善而不知善者有之,知善而心不好者有之,谓之「見善时已自好」,可乎? [……]故《大学》借彼表里如一之好惡,以劝学者之毋自欺则可。阳明乃欲引彼形气之所为,以明此义理知行之說,则大不可。故义理之知行,合而言之,固相须并行,而不可缺一;分而言之,知不可谓之行,犹行不可谓之知也,豈可合而为一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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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退溪看來,阳明引《大学》「如好好色、如惡惡臭」來論证「知行合一」,足見阳明是从「形气」(感性)层面着眼,故阳明所谓的「知行合一」是一个出自本能(不学而自知,不勉而自能)的「感觉」(知)与「反应」(行)的问题。据此,也可以推出退溪之所以批评阳明之說出于告子「生之谓性」。若以此來面对道德实践问题,是废学而任本能。然而,若从「义理」(理性)层面來論知行,从吾人对于道德观念的认識(知)到对道德观念的实践、落实(行),是一个由「内」而「外」,由「始」而「终」的现实化歷程,必须经由学而知之,勉而行之的过程达成。此即朱子所言:「論先后,知为先;論轻重,行为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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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个意义下,退溪认为义理之知行,实践上应相须并行,但在概念上,知行有别,豈可合而为一?实则,由于退溪不能理解阳明「心即理」之义,故也未能细察阳明以「如好好色,如惡惡臭」來申明其「知行合一」說,运用的是「類比」(analogy)論证,遂将阳明的「知行合一」說,视之为感性的好惡,进一步与告子「生之谓性」同调,均为「異端」。同样地,退溪对阳明「知行合一」的批评,也继续影响朝鲜后期的性理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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