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来源:凌海宣传) 原标题:关于举办青衿之志,为爱返乡——我为家乡代言摄影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青 衿 之 志 ……
(来源:凌海宣传)
原标题:关于举办青衿之志,为爱返乡——我为家乡代言摄影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
青
衿
之
志
为
爱
返
乡
为引导我市暑期返乡大学生切身感受凌海发展变化、增进家乡情怀,用青春视角、青春话语、青春形象为家乡代言,引领青年勇当家乡发展开路先锋,市文明办、团市委、市文联组织开展青衿之志,为爱返乡——我为家乡代言摄影作品大赛。
活动内容
本次大赛分为作品征集、作品评选等环节。由市文明办、团市委、市文联成立评审组,经过初步评选,择优选取10件作品进入网络投票评选,在AI凌海APP上开通投票通道,将网络投票情况作为大赛结果的参考依据,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活动时间
征集时间:2022年8月5日至8月14日
投票时间:2022年8月18日至8月20日
征集要求
1.摄影作品必须是近年来所拍摄,作品须为原创,不得抄袭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比赛资格,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合法,摄影风格与拍摄形式不限(专业相机、普通相机、手机均可);
2.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,作品形式为单幅作品或者组照(组照照片总数不超过3张);
3.作品应为不进行处理的原片,要求为高清原图(允许进行光影、色彩后期,但不得添加LOGO、水印、修饰性边框),不允许直接合成及过度地后期加工照片。一经发现,取消比赛资格。
4.参赛者须为凌海籍在读大学生,填写好参赛表以个人形式参加比赛,参赛作品须为JPG格式(分辨率1080P及以上)。参赛照片需要写明作品题目并附有50字左右的简要作品说明。
提交方式
作品请发送到团市委邮箱:lhstsw3225@163.com
温馨提示
·网络推选结果仅作为参考,不是唯一指标,最终结果将根据专家评审综合评议和网络推选结果综合确定。
·禁止一切刷票作弊行为,市文明办、团市委、市文联保留对参赛选手的异常点赞票数进行删减的权利。
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共青团凌海市委员会
凌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22年8月5日
青衿之志,为爱返乡——我为
家乡代言摄影作品大赛参赛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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