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行合一的字面意思是: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,是密不可分的一件事。知是指内心的觉知,对事物的认识,行是指人的实际行为。 明武宗正德四年(150……
知行合一的字面意思是: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,是密不可分的一件事。知是指内心的觉知,对事物的认识,行是指人的实际行为。 明武宗正德四年(1509) ,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,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。所谓 知行合一,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。知,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。行,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。因此,知行关系,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,也包括一些思想。 认识事物的真相与贯彻落实事物的真相是密不可分的。知识是指内心的意识,对事物的理解,行动是指人们的实际行为。王守仁的知行合一,主要是他内心的省察克治的理想主义道德修养论。他所谓的知行本体,并没有被私心割裂,是指见父自然知孝,见兄自然知兄,见子入井自然知慈悲的良知。 根据王阳明的解释,这里的合一就是合于心中的良知。良知是认知与实践的统一,是以善除恶和去人欲,存天理的结合。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既不同于朱熹,也不同于陆九渊。朱陆都主张知先行后。他反对将知行分离,主张求理于吾心。他说:知是行的主意,行是知的功夫;知是行之始,行是知之成。只说一个知,已自有行在;只说一个行,已自有知在。知行是一个功夫的两面,知中有行,行中有知,二者不能分离,没有先后。 与行相分离的知,不是真知,而是妄想;与知相分离的行,不是笃行,而是冥行。知行合一,一方面强调道德意识的自觉性,要求人在内在精神上下功夫;另一方面也重视道德的实践性,指出人要在事上磨练,要言行一致,表里一致。 他提倡知行合一的根本目的,是为了克服一念不善,这是他的立言宗旨。以知为行,知决定行。王守仁说:知是行的主意,行是知的工夫;知是行之始,行是知之成。意思是说,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,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”良知”的工夫。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,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,二者不可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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